关于开设赌场罪所涉及到的严重情形如何进行判定,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相关法条规定,主要围绕着赌场的整体规模、赌博行为的组织策划程度、涉案人数、参赌资金总额以及对社会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多个维度展开。其中,具体
情节严重者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涉及到大规模赌场的经营,且参赌人数众多,赌资数额庞大;其次,采用了先进的赌博设备进行操作,赌博行为具有高度组织性和计划性;再者,
有组织犯罪团伙介入其中,对社会治安环境产生了严重破坏。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形,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适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的严厉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