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盗窃罪保护所有还是占有

盗窃罪保护所有还是占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相关规定,盗窃犯罪所瞄准与保护的客体乃是公私财产,具体涵盖了物权中的占有以及所有权两部分。至于盗窃罪得以成立所需的构成要素,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其次,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此外,还可能涉及到诸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殊情况。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盗窃罪在保障财物所有权的同时,亦对财物的占有权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与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