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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盈利六千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款的界定,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相应刑责涵盖了对被告人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严厉惩罚,或者规定管制的轻微刑事制裁,并且同时执行罚金附加刑罚。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样也必须承担罚金的附加刑罚。关于盈利六千元是否可以被视为“情节严重”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实际案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实践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如果经由法院判定确实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那么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同时执行罚金的附加刑罚。反之,如果法院认为该行为仅属一般情节,那么被告人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并且同时执行罚金的附加刑罚。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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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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