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发现相关行为并无
犯罪事实存在或取保候审期已至,应及时解除此项
强制措施。因此,倘若涉及网络传销的案件满足以上所述条件,则取保候审的期限应严格控制在十二个月之内。如若超过此期限,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