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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被抓符合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阐述的法律原则,对于可能遭受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罚的但若实施了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而洗钱这类行为是很有可能触及刑法中有关洗钱罪名的明确规定的,至于具体的刑罚程度则要视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决定。假如洗钱行为被确认为犯罪行为,并且满足了上述提到的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进行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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