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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调岗被迫辞职,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调整岗位设置,但此举不符合实际情况,员工基于个人原因选择离职时,有权利索取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然而,倘若调整岗位方案具有合理性,则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便难以享受相关劳动赔偿金。
关于岗位调整是否合理这一问题,可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准确评判。
赔偿金应该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给员工。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时间的长短来决定,每多1年即增加1个月工资作为给予员工的标准。
对于6个月至1年之间的服务期限,以1年为标准进行计算;
如不足6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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