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然人,即使在离世之后仍保有其
名誉权,这是特殊情况下,如指称死者的名誉受损亡者的伴侣、子嗣以及父母也拥有通过法律手段向加害方寻求
民事赔偿的合法权益;
假如死者无伴侣及未成年子女,并且连双亲都已过世,那么亲属中的其他
直系旁系血亲可以依据同样的理由提出
赔偿诉讼。
《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
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
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
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