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解除之际,若其中一配偶蓄意
隐瞒债务状况,导致
离婚期间对
共同财产进行不公正分割,那么相关方应受到相应惩处,即被分配到较少或未曾分配到任何财产。
当
离婚手续正式生效之后,如果另一方截获信息并证实对方确实存在上述不良行径,则有权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要求重新审视和分割早先的共同
财产分配问题。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