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假释通常包含哪些程序

假释通常包含哪些程序

假释制度乃是针对那些已宣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实际履行一定时段的法定刑期之后,基于其良好的守法遵规行为、积极的教育改造表现以及自身患有的严重慢性病等特殊情况,且在积极改变原有错误言行并且展示出显著的悔过意念的前提之下,特别给予其提前释放的权利和机会,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
有关假释的具体实施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首先,由负责执行刑罚的相关机构向具有上诉权限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关于可能会获得减刑的建议书;
其次,对于涉及到无期徒刑且需假释的案件,提交给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开展下一步的假释申请工作;
最后,人民法院则需要成立合议庭对所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罪犯确实存在足够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法院便应该依法作出减刑的裁定。
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最新修订:2024-07-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