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合同期满之际,各方均已充分履行自身
权利义务时,原所交付的押金理应予以退还。关于押金能否退还以及如何进行退还的事宜,必须依循合同当中对于
违约责任的明确定义和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违约将导致押金不予退还,那么收取押金的
当事人就有相应权力决定是否退还押金。至于相关法律条例参考如下:根据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立法文书,第五百八十七条明确指出,当
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其
债务时,
定金的价值应当依照金额抵充合同价款或者抹去。但倘若付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则其无权请求归还所交付的定金;反之,若收款方在收到款项后也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或者履行过程中产生瑕疵,使得合同目的未能实现,那么收款方就应付给付款方相当于两倍定金数额的金钱作为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