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如若因
涉嫌诈骗罪而受到
刑事拘留处置,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应严肃对待并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在此过程中,您有责任尽可能地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工作的调查取证环节,并且最好能够凭借自己拥有的权利委托律师作为
辩护人提供帮助。
从
犯罪嫌疑人开始接受讯问或受到
强制措施起,就有权提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是法律赋予您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侦查期间,您的律师首选应为持有执业证书的律师。
同时,您同样享有随时修改或取消授权指定的辩护人资格的权利。
在您首次被警方询问或面临强制措施时,警方有义务向您明确告知您有进行辩护人提名的权利。
在此,我们建议涉案人员能充分理解并尊重这些基本的法律程序和权利,以协作和理性的方式来面对此次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