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您无需远赴异地进行
报案,只需前往就近的公安机关派出所便可解决所遇问题。
2.此时此刻,您所需要采取的措施便是向银行提出“
信用卡异议申明”等类似手续,且务必妥善保管证明文件的原始版本。
至于该卡片所引发的相关事宜,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证实您的
身份信息遭到恶意盗取以致被用以注册信用卡,您只需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备案即可,同时注意保留好报案回执以备不时之需。
4.若您对未及时偿还授信款项并无
过错责任,实际应由银行在审批环节上疏忽大意而导致。
只要您能够充足地向银行提供
证据表明您并未申请过该张卡片,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要求银行对给您带来的
经济损失负责,甚至恢复您的信誉度。
5.您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到该张卡片只有最近两年内的透支行为记录,然而,具体使用场所的详细信息将在发卡银行处备案,尽管该借记卡并非您本人申请,若非必要,也不必过于追求这些细节使用记录。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