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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哪些

在常规情况之下,被判刑罚应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得判处罚款;
若是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需承担罚款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责任;
如果情节极其恶劣,则有可能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五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五十万元的罚款或者被没收所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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