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行为涉及金额的返回处理流程,若能在现场便做到全部办理的,我们确保在现场进行;
对于无法在现场完成的部分,我们承诺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所有环节都落实到位。
为了保障返还资金的溯源性,我们会根据公安机关的具体个案情况,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操作:首先是如果某个冻结账号里只有单笔繁杂的汇款或存款记录,而这笔记录又可以直接追踪到受害者的资金去向,那么警务人员将会直接将其退还给受害者;
其次,如果这个冻结账号里存在着多笔复杂的汇款或存款记录,经过时间戳的标注,仍旧可以成功追溯并确认出受害者,那么我们也将直接将其归还给该受害者;
最后,如果经过时间戳的标注仍无法直接追溯到受害者,那我们就只能按照受害者被骗取(或盗走)的金额与整个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来计算并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以现金通过自动柜员机或者柜台存入了涉案的特定账户,且在涉案账户交易明细账中的存款记录与受害者的笔录核实检查后发现完全吻合,那么这部分资金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返还。
在您关注的案件进程中,公安机关会在交付资金返还的过程中,制定相应的《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具体地描述资金返还的各项内容,并要求两名以上持有有效人民警察证件以及该通知的公安机关专业
办案人员共同前往冻结的银行去执行这项工作。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时,应当对办案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进行审查。对于提供的材料不完备的,有权要求办案公安机关补正。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返还。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回执反馈公安机关。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留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原件、人民警察证
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留存,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