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因
盗刷信用卡而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况,其
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被
盗刷的金额大小。
如若涉及金额达到了较大的限度,则应处于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下简称“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具体规定,可将
信用卡诈骗罪区分为三个档次给予刑事处罚:其中,第一个级别的罪行指的是在信用卡诈骗中涉及到的数量较大的情况,应对
犯罪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面临着罚款,金额从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若涉及金额极为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若是涉及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甚至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犯罪者将面对的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没有期限的长期监禁,以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
没收财产的严厉惩戒。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刑法典中的所谓“恶意透支”,其实就是指持卡人采取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手段,对
信用卡进行了超出规定额度或期限的透支,而且在发卡银行对此行为进行追索后仍不予归还的行为。
此外,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有人采取盗取信用卡并使用的方式从事信用卡诈骗活动,那么就将依照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