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知识产权侵权的
赔偿标准细则如下:首先,(一)针对
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利的情况。
在此类情形中,1、
赔偿金额应依照权利人因该
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害额,或者依据
侵权者的
违法所得金额进行
赔偿;
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准确计算,则可以参考该项权利的
使用权费用进行赔付。
2、对于蓄意侵权且
情节严重的
著作权或相关权利,其赔偿金额可在此前确定的金额基础上使之增加一至五倍。
3、以上所有概念均难以具体测算时,由人
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性,判定并支付五百元至五百万元不等的
赔偿金。
当然,为了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所需支付的合理支出也应包含在内。
其次,(二)针对于侵犯
商标专有权的情况。
在此种情形下,1、同样需要按照权利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害额,或者依据侵权者的违法所得金额进行赔偿;
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准确计算,则可以参考该项权利的使用权费用进行补足。
2、对于故意侵犯商标专有权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其赔偿金额可在此前确定的金额基础上增加一至五倍。
3、若以上所有概念均难以具象化,则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予以决定,支付最高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同时需考虑制止侵权行为所必需支付的由此产生的合理开支。
最后,(三)对于侵犯
专利权的情况。
在此种情形下,1、同样需要按照权利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害额,或者依据侵权者的违法所得金额进行赔偿;
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准确计算,则可以参考该项权利的使用权费用进行此类补充。
2、同样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且情节恶劣的情况,其赔偿金额可在此前确定的金额基础上使之增加一至五倍。
3、在上述方式仍然无法适用于现实情况时,由富有经验的人民法院根据侵犯专利权事件的性质、侵权行为及其严重程度等多种因素,确认并支付三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的赔偿金,且需考虑制止侵权行为所必需支付的由此产生的合理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
二、三款,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