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您解答。
关于
伤情鉴定的流程与机构,如果属于
工伤范畴,请前往所在地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下设的
工伤鉴定中心;
若牵涉商业保险,需根据投保公司的具体规定,前往相应的鉴定部门申请鉴定;
而对于需要进入
司法诉讼程序的情况,则建议到地市级公安局进行鉴定。
具体步骤如下:1.申请人应当携带盖有办案单位公章且含有
办案人员签字的
伤残评定申请书。
2.同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检验结果以及在受伤初期及康复结束后的CT影像检查资料及其诊断报告。
3.此外还需从就诊医院借阅并复印相关手术
病历和详细的检查记录。
4.在对受
抚养人的劳工能力进行评估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携带申请人本人的
身份证件及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政府部门文件。
5.在评估过程中,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认的并发症在医治终末期作为鉴定的时间节点。
如果治疗尚未达到终末期,但由于调解需要提供
赔偿依据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示。
6.参与对象必须亲自到场接受相关检查并且支付标准费用。
《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或者
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