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与商家之间发生了
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考虑向所在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投诉。若对此次
申诉的回应仍未让您得到充分的满足,敬爱的客户们还有其他途径可以选择,例如寻求
消费者协会乃至其它合规设立的调解组织的协助,试图借助他们的专业技能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此外,如果您曾与商家签署过相关的
仲裁协议,那么根据该协议,您同样有资格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期获得公正的裁判结果。与此同时,维护自身的法定权益乃您的应有之责,因此您也享有向拥有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递交诉状的权力,请求其启动司法补救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