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房贷情况:确认房贷是否还清,未还清时需银行同意才可除名,否则要提前还清房贷解除抵押。
(二)银行审批:双方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银行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出具同意变更书面文件。
(三)办理除名:若银行同意,双方持上述材料及银行同意文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除名;若银行不同意,提前还清房贷解除抵押后,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四)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或判决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一方不配合除名,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完成更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