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所销售的车位产生争议,可向价格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因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须经由价格监督管理局的审批许可方可。此外,价格监督管理局拥有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收费标准进行监管的权利与义务。同样地,也可向房屋管理处提出投诉,该机构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物业企业的不当行为进行管理处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