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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找谁

在解决房屋质量问题时,如若非因业主本身原因引发的问题且尚处在保固期限之内,则可向主要承建商反映该情况,并追究其维修责任。然而,假如房产生厂商未能依法履行维检义务且导致购房者遭受侵权损失,那么买房者便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此类诉讼的法律依据如下所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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