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出现“
一房二卖”的情况,早于其他人签订购买协议的买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若买方被视为有效合同的
当事人,他们则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强制履行合同、交付房地产
产权的主张。
其次,倘若买方被认定为
可撤销合同或
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自知晓该状况之日起计算,在一年之内,该买方均可依法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对其签署的合同予以撤销,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偿还尚未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相应利息,以及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承担最多不高于一倍的
违约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