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直系亲属间
房屋赠与所应缴纳之
税费方面,请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关于赠与手续费,其金额将根据房管部门所评估的房屋价值进行计算;
其次,
契税收取比例亦为房管局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三;
此外,订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五;
再次,赠与
公证费用将会占据评估价的百分之二;
最后,根据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的数量,登记费用会有所不同。
在此,需强调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及费用比例均遵照我国权威
法规《契税法》所确立的规范执行。
该法案明文规定,契税税率大致划分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而对于详见契税适用税率的规定上,将由各省级政府及其自治区与直辖市区在法定范围内自主提出,然后上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再直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与国务院进行备案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省级政府有权依照上述规定的程序,针对不同提出者、不同地区以及涉及不同种类住房的权属转移申请,制定相应差异化的税率。
《契税法》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3、
《公证法》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4、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