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夫妻共同财产执行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所示:在存在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对整个夫妻关系
有效期内所取得的收入进行
强制执行;
如果是夫妻中某一方单独承担责任,则需要依据不同情景进行分别处理:如果
债务确认为夫妻间共同的,那么就执行夫妻间共有的财产;
但若被认定为非夫妻间
共同债务,将会只针对
债务承担方的财产进行执行。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下这些收入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即(一)
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
(二)通过生产和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以及投资产生的利润;
(三)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四)从遗产或者赠与中得到的财产,除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中的规定;
(五)以及其它应归夫妻共同拥有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