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针对涉嫌
经济犯罪的具体法律
法规,存在着特有的延长
立案审批期限的规定。
依据这些规定,我国各公安部门应对涉及到的涉嫌经济犯罪的相关线索立即展开详尽而深入的审查工作,并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正式立案的决策;若遇到
情节严重、疑点诸多或案情复杂的线索,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严格审核与审批之后,立案审查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而对于那些性质极其恶劣、疑难重重、案情错综复杂或者跨越多个地区实施的
犯罪行为,则需要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进一步批准,方可将立案审查的期限再次延长三十个自然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
报案、控告、举报、
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
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