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产假结束不回去上班,单位能不能辞退

产假结束不回去上班,单位能不能辞退

劳动者在享有法定产假的权利之后,理应按照规定及时前往所属用人单位继续工作。若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未能遵守所在单位的相关制度并长时间不按时出勤,便可能构成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侵犯,此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雇该名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7-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