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离世之后,其在婚前购置的
房产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判定,主要取决于该房产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以及该配偶是否曾留下有关处置此类房产的
遗嘱等因素。假如房产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则其中的一方有权获取一半的
产权份额,剩余的部分则将由合法的
继承人依照相应的
继承顺序予以分配;反之,若是房产属于配偶的
个人财产,在存在遗嘱的前提下,应当遵照遗嘱内容进行
继承,若不存在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则应当遵循
法定继承次序,按照遗嘱规定的方式予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