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抵押财产为
抵押权人自行掌控与维护之对象,则在该抵押期内,除非得到
债权人的明确授权或批准,否则抵押权人不能擅自将相同的
抵押物移转至第三方手中,亦不得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部分再次进行抵押。在此种情形下,未经债权人许可而自行出售抵押物的行为存在
欺诈的可能,至于是否构成
犯罪,则需根据抵押财产的价值、具体案情及所产生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