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
拖欠薪资的问题时,您有权将此事件上报至您所在地区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以督促他们结算拖欠您的应得
工资。若用人单位未能如约履行或无法全额发放所承诺的薪资福利待遇,作为
劳动者,您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
此外,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劳动
仲裁申诉,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追索权益。若用人单位仍拒绝
赔偿,您有权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用人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以及拖欠
工伤医疗费用、
经济补偿金或
赔偿金等情况下,您同样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对该类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