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所
继承的资产应交由其
监护人进行监管。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
财产继承,
法定监护人将会依法代行相关事宜。而所谓“法定
监护”就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范围以及排列顺序的一种监护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个或者多个人士共同承担。作为监护人,他们需尽职履责,确保
被监护人的生命、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同时,除非出于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考量,否则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
房屋所有权抑或是因该房产生的任何收益,都必须归属并归属于
房产证署名登记的
未成年人专有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