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一项
司法程序中常采取的
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决相对较轻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施以合理及适当的监视和约束。此措施的实施,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处于确保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险的环境之中。
然而,当
取保候审期间内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干扰
证人等行为,或者案件的实际情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时,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提出
逮捕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逮捕作为一种更为严格的
强制措施,其适用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