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若用人单位所公布的招聘职位信息出现不实或有误导性的描述,那么该单位实际上并不需为这一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实际岗位设置与其在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的承诺相违,公司就必须对其行为负起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雇佣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向求职者发出邀请函时,务必按照规定,真实且详细地告知求职者有关职位性质、工作环境、具体工作地址、职业危害程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应主动向求职者介绍
劳动报酬和求职者可能需要了解的其他重要事项。
而作为求职者,他们也享有知情权,可以询问关于自己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基本属性,并有权向用人单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2024修订)》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
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