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有关盗窃
犯罪做出终局裁决时,将依照多项相关要素,包括
盗窃恶意的严重程度、
涉案金额、盗窃行为的频率及方式等,综合考量判定其应承受
刑事责任的轻重。若盗窃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实施盗窃、入室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等恶劣情节,检察机关可能会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附加或单独处以
罚金。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案件,检察机关则可能会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
至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案件,检察机关则可能会依法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掌握的
证据材料来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