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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怎么送东西进去

看守所在向在押囚犯传送物品时需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家属或关系密切的亲友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看守所进行相关物品的登记;
其次,在完成物品的登记之后,家属可以将其亲手交付给看守所内的工作人员,以便进一步处理;
最后,该所的工作人员会对所接收的物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只有经过检查并被认定为符合规定的物品才能够被允许收留,并且需要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办理相应的手续,最终这些物品将会被交还给在押的囚犯。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最新修订: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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