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强奸罪这一类重大
刑事案件时,我们将会碰到一种特定情形,即名为“帮助犯”的角色。这一概念具体描述了这类人为强奸犯这个主体出谋划策,提供协助与支持,但是并没有亲身参与实际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法条,对于设立帮助犯这一情况,应当以其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对
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作为评判标准,从而给予相应的
法律制裁。若帮助犯的行为确实对强奸活动的达成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那么他们有可能被视为
从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获得从轻、减轻甚至免于
处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