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期通常限定在三天以内,然而涉及复杂案件的情况下,
拘留时间可能被适度延长至四天。
然而,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
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在
拘留期间内,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可行的,并无固定的天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