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保险公司还需在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最迟不超过三十日的时间内完成对损失情况的评估与确认工作。
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无论是投保人、
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都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然而,若保险公司认为申请人需要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则应立即以
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能够及时准备所需材料。
在申请人提供完整的材料之后,保险公司亦应尽快展开审核工作。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
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
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