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
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之前,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1.撰写
起诉书,务必先详尽地阐述原被告双方的基本资料,接着列出您所主张的
诉讼请求(即您此次
起诉的宗旨与诉求),最终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清晰明了地叙述出来;
2.携带起诉书以及相关
证据,前往当地法院
立案庭申请立案。
3.立案成功之后,法院会为被告发放起诉书副本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发送举证通知书和被告的
答辩状;
4.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将会向
当事人发送
传票,请严格按照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