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注意,房地产管理局不会主动介入且无权查阅
离婚协议书,相关业务您可自行前往办理并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如在
离婚时涉及
房产过户事宜,务必至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并携带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参考资料。关于
房产过户流程,其实相当简便,只需按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共识,将所有必要文件整理齐全后至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即可顺利完成。在具体环节中,请根据房管局相关规定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登记,以确保合法性和完整性。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
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和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
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
结婚登记档案
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离婚登记。
(三)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