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堵住大门并索要金钱之举,有可能被视为构成
寻衅滋事罪,然而,其实际是否构成
犯罪还需要根据行为本身的
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寻衅滋事罪主要涉及到对社会
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情节恶劣的各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若堵门行为对于他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行产生了重大干扰,且这种行为带有随意性或者无理取闹的特性,那么便存在着触犯该罪行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