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同桌共饮后出现的死亡状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决定责任归属的核心因素仍然在于死亡事件的具体成因。如果证实是由于同桌之间过度劝酒所引发的事故,或者同桌人员未能履行其作为善意管理的职责,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证实死者的离世与饮酒无关,且与同桌人员的行为无直接关联,而是由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那么便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