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故意
纵火焚山之意,仅属
过失犯罪,且在该过程中未酿成严重损害结果的情况下,尚无法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予以
刑事追究。
然而,如因过失点火引致的山火给社会
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状况,便有可能涉嫌构成
失火罪。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因个人过失引发火灾并使普通林区过火面积达到50公顷以上乃至特殊用途林、防护林覆盖范围超过10公顷者,面临着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