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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仲裁结果不合理应该去哪里诉讼

若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应选择向所在地的初级法院提起申诉,而非中级法院。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定出具之后,对于劳动者持有异议的情况,其有权通过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初级法院提起诉讼来表达反驳;反之,如果单位有不同观点,同样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初级法院提起诉讼,但须排除一裁终局类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裁终局类型的案件,如果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定存在异议,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域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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