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车辆进行保险时倘若未安装正式或临时代用号牌,那么在出现
意外事件之后,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以下为您详细解读这一问题:
首先,车险不理赔的几种常见情形包括:新车尚未取得正式牌照、无临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已过
有效期所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均不予以理赔。
其次,在汽车基本险的四大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明确指出,除非另有特殊约定,否则在发生
保险事故时若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者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将不予
赔偿。
最后,保险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获得赔偿,即保险车辆须持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并且在规定期限内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并合格。
然而,通常情况下,对于政府部门规定需要先投保后检验并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保险公司仅负责其
车损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