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袭警行为的
犯罪嫌疑人能否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实际案情与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仔细评估。取保候审属于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适用于那些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被依法单独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那些虽然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对社会秩序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鉴于袭警行为往往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此,是否能够适用取保候审,还需根据袭警行为的恶劣程度、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不适宜取保候审的情形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袭警行为是否适用取保候审,需要结合上述规定和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如果袭警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条件,可能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如果袭警行为
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者有其他不适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不会被批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