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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在空置房屋物业费收取方面,通常会依照既定的合同条款进行总额收取,除非双方另作特别约定。对于由尚未竣工建设项目组成的社区,业主可向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提出实现物业费适度打折的申请,优惠幅度为现有规定标准的15%至30%之间;
那些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并未实际居住或未被充分利用的空置住房,若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共识,便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的70%来支付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最新修订: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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