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防工程的竣工后保修期限通常定为两年。
然而,对于在消防工程中所涉及到的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项目而言,其质量
保证期限可以设定为两年,而其余部分的工程质量保障期限则应经发、
承包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后确定。
同时,还需指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施工中涉及的消防设施管道原理以及控制方式可能需要负起终生责任。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