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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客体是假币怎么办

关于抢夺罪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无论所抢夺之物为何种性质,只要该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可被认定为本罪。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所体现,即对于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法定额度较大标准,或屡次实施此类行为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同时还需接受罚金处罚;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最新修订: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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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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