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即指违反妇女的自愿原则,采取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对她们进行强制性猥亵或
侮辱的
犯罪行为。
对于由此类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应依法予以追究和惩罚:如果有人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实施强制性猥亵或侮辱妇女的行为,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
然而,若此类行为发生于人群众多或公共场所等较为恶劣的环境下,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恶劣情节,其对应的
刑罚则将提高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于侵犯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猥亵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裁决;
具体而言,如果存在如下任一情况,刑期将会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多个未成年人或屡次对他们实施侵害;
(2)聚众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或是当着众多观众的面在公共场合实施这样的行为,同时具备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造成了未成年人身体上的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
(4)实行猥亵行为时采用了极其恶劣的手段,抑或是表现出了其他更为恶劣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