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当涉及到
遗产继承所引发的纷争之时,法定
起诉期限为期三年,并且该期限起算点为相关方知悉自身权益受损的那一刻起。
此外,该法典还明确了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普通
诉讼时效和最长权利保护期间的详细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在通常情况下,向本国最高法院提出民事权利诉求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确切时间应从原告知晓或有理由猜疑自己已经遭受权益损害,直至被告被判定负有责任的那个时刻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损害发生至今已过二十年,则我国最高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仅针对某些特殊情况,经过原告的强烈申请,最高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延长
诉讼实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